2004年本市工商部门查处各类违法广告1039件 十大虚假广告案例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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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7:33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田玲翠通讯员周曙光报道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00元。 案例二 上海教卫进修学院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案。2004年7月,该学院利用媒体发布“航空乘务员就业培训班”,称可以“保证入选学员顺利进入民航系统就业。”实际上无任何单位授权该学院开设航空乘务员培训班,以及定向就业招生,学院无法保证入选学员进入民航系统就业。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8600元。 案例三 上海林赛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2004年3月,该公司利用报纸发布广告宣传“肠清茶”保健食品广告,广告超出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称“毛孔变小、皮肤细腻,失眠得到改善”。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4000元。 案例四 上海智绘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案。2004年6月,该公司为其经销的“东方灵芝宝”灵芝胶囊药品自行设计并散发印刷品进行广告宣传,称这种药品可以“治癌、抗癌”,而这种药品实际经批准的药理作用与“治疗癌症”无任何关系。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五 上海金谷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该公司在明知其产品核定的保健功能为“改善记忆、抗疲劳、延缓衰老”的情况下,利用产品的成分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以为产品“对脑萎缩、老年痴呆”等疾病有治疗作用。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六 上海中科敬业生化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2004年2月,该公司在本市报纸发布“中科甲尔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的“溶解沉积在血管内壁的血斑、血栓,疏通血管经脉;调节血粘”等内容,超出了该产品实际被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误导了消费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300元。 案例七 上海可丽可心保健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减肥产品广告案。2004年2月,该公司在本市某报纸发布广告,称“一个月减肥20斤,两个月40斤”,“45天就能减30斤”,并承诺少减一斤可全额退款,这些说辞无相关证明,片面夸大产品减肥效果,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八 上海南洋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2004年5月,该医院通过其擅自发布的印刷品,大肆进行治疗尖锐湿疣、淋病等性病的医疗广告宣传,并含有“保证治愈”的内容,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九 上海杨浦区医联门诊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2004年9月,该门诊部利用报纸发布医疗广告,称其推出的“光子减肥”项目,“只需一次,终结漫漫减肥路”,“只需一次一小时,做到想减哪儿就减哪儿,让您真正拥有永久苗条的身材”,误导了消费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十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2004年4月该公司在本市部分家电大卖场发布印刷品广告,含有宣传其产品获得“联合国节能冰箱惟一金奖”、“节能冰箱大奖第一名”等虚假内容。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