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盗车大盗姜某等4人 市经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7:50 水母网

  水母网3月1日讯记者昨日从市检察院获悉,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姜某等4人特大盗车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姜某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姜某自2003年2月至2004年4月,结合被告人李某、张某、左某单独或结伙,先后窜至烟台市芝罘区、莱西市、莱阳市城区等地,采用自备汽车专用钥匙开锁之手
段,盗窃作案40起,盗得桑塔纳系列及奥迪等轿车40辆,价值人民币141.9万元。案发后,仍有14辆轿车无法追回,价值50余万元。

  通讯员 刘瑞伟 李曰常 刘海涛 记者 金海善

  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