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已过保质期10个多月 一元也要索赔要的就是这个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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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7:52 水母网 | ||||||||
水母网3月1日讯昨日下午2点半,市民翟女士来电反映:她在朝阳街附近的阜民街福民商店花了1元钱买了4袋“正宗老板菜”,回家食用时发现,“正宗老板菜”的生产日期是2003年10月19日,保质期为6个月,超过保质期10个多月。 记者刘海玲核实报道:接到投诉后,记者与翟女士拿着过期的“正宗老板菜”一起来到了福民商店,说明了在此买的商品已过保质期,女老板忙解释说她也没注意看生产日期和
记者随后拨打了向阳工商所举报电话,几分钟后工商人员赶到现场。工商人员在福民商店又查出一些未卖出的过期老板菜,当工商人员责令女老板双倍赔偿消费者时,在一旁的男老板将过期老板菜撒了一地,并大声嚷嚷,不关他们商店的事,送货人送来的就是过期的,他们是图便宜才要的,要工商人员找送货的人。工商人员耐心告之,他有权向供货商追究责任,但是必须先负责赔偿消费者。商店女老板见状忙拿出2元钱给翟女士,并劝说男老板不要无理取闹。 工商人员依法没收了过期老板菜,并将对供货商进行查处。记者热线:1395356050013353560308冰哥监督台 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