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交警副大队长殉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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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7:58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2月25日晚上8时50分,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照文在常德临岗公路上勘查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时,被一辆由无证人员驾驶的东风大货车撞伤。27日晚上8时,曾照文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2月25日晚上7时59分,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临岗公路42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曾
经查明,肇事司机是鼎城区石板滩镇人甘国云,属于无证驾驶。目前,肇事司机甘国云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956年出生的曾照文,现为一级警督。他20岁入伍,1979年5月入党,1980年从军校毕业后提干,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在部队曾7次荣立三等功,还三次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1998年11月,曾照文转业后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他工作踏实、肯干,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并于2003年被记三等功一次。黄志杰严豫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