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任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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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8:11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刘伟)据新华社消息,昨天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任命姜伟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月29日结束的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姜伟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
姜伟同志简历 姜伟同志生于1957年3月,山东龙口人,1981年3月入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教授。1975-1976年在辽宁省大洼县唐家农场插队;1976-197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1978-198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85-1990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1990-1997年4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其间:1994-1997年4月挂职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1997年4-5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干部;1997年5月-1999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1999年4-10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厅厅长、检察员;1999年10月-2000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审查起诉厅厅长、检察员;2000-2004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厅厅长;2004年9-10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4年10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