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停车不找标志“P”罚款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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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8:30 东方网-劳动报 | ||||||||
记者王业斐 本报讯酝酿已久的市区停车管理办法今天开始正式实施,市区20平方公里范围内,没有停车标记的道路将不允许任何车辆停泊,驾驶员如果要在市区停车,只有寻找设置标志“P”的道路停车场和地下车库,违者将被处200元罚款。
在市中心严禁道路停车的20平方公里内,共有75个路内停放点,2027个泊位,这些泊位主要集中在车辆停放需求量较大的商务区、车流量不高的断头路以及四快二慢以下且交通流量较低的道路,300米以内有公共停车场(库)的原则上不再设置道路停车场。停车泊位的施划权只归属于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私自施划停车泊位。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陈元高昨天在采访中反复强调了“停车”和“临时停车”的概念。临时停车指的是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临时靠在路边或人行道上上下客或者装卸货物,车辆短时间停留,这种停车不属于必须停入泊位的范畴,停车和临时停车的区别关键一点就在于驾驶员是否离开驾驶室。 另外值得提醒驾驶员的一点是,在一些明确规定停放时间段的停车场内,任何车辆一旦提前停入或延迟离开都属于违法行为。 今天凌晨零点之前,市中心试点范围内所有的禁停标志已经被全部撤离,75个新的停车标志被设置完成,其中还包括周边道路的诱导标志。从今天开始,交警将在道路上严格执法,采用贴单子、抄告等多种形式强化乱停车的管理整治力度。 据悉,到今年年底,试点范围将逐步扩大到内环线以内的其他地区。(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