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今后坚决“阳光操作”(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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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8:39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姜秋玉)今后,我省高校招生工作将置于“阳光”之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录取结果和投诉举报等环节将会全部公开,实行招生信息公示制度。 在昨日举行的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厅长张德祥表示,高校招生及收费工作将成为今年我省教育系统整治的重点。目前表现最突出的是高等学校暴露的腐败问题有增多之势,今年教育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重点监察享受照顾性政策考生 今年我省对高校招生进行改进的绝招就是“阳光招生”,利用招生信息全公开达到招生操作规范,结果透明。与之相补充的还有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果有谁遮住了“阳光”,招生时违规违纪,进行乱收费,就会追究责任人以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此外,省教育厅要对享受照顾性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公示所有享受特殊政策考生的相关信息。据了解,重点监察的领域将包括五大方面,即艺术院校和艺术专业招生、定向招生政策执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独立学院招生管理。 我省拟立法根治教育乱收费问题 今年教育厅拟与相关厅局一起制定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根本上立法治理乱收费。此外还要加大专项检查、联合督查和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同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尽量减少学习成绩较好,因家庭生活困难而不能进入优质高中读书的孩子数量。 省教育厅纪检组长齐再光解释说,高中放大对于择校生的招生数量,则相应公费生的名额就要减少,部分成绩好但家境贫困的学生就可能被“挤”出去,失去读优质高中的机会,这样有违教育公平。 此外,我省还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目标,规范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收费听证制度,采取堵疏并重措施,治理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教育防腐2005 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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