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今起开办 每月1至10日担保中心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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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9:33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2月28日讯 (记者成建强)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获悉,自3月1日起,淄博市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恢复正常。 据了解,去年年底,由于银行方面进行年底决算,加之淄博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
此次业务恢复正常后,每月1日至10日为担保中心受理下岗失业人员资料期,其他时间为担保中心实地考察时间。贷款申请人须持《再就业优惠证》、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处或原单位统一保管的,由其出具证明)、劳动合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居委会出具的有关经营状况证明等原始证件,由担保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后,按规定填写《淄博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具体情况下岗失业人员可拨打电话(0533)3189111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