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飞来5万横财,被判不当得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0:23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吴建坦 于震 记者 朱晓露)公司账户凭空多了5万元,获益公司还没来得及高兴,这笔钱的主人已经找上门。在多次索要无果后,5万元的主人以不当得利为由将该公司告到法院。

  2003年1月,中铁十五局向一家公司买了一批钢铰线及锚具。付款时,经办人员一时疏忽,将5万元货款汇入了马鞍山某公司账户中。

  中铁十五局发现失误后,多次联系马鞍山的这家公司,要求返还,但该公司始终以种种理由拒不返还货款。无奈之下,中铁十五局于今年1月将该公司告到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货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5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马鞍山某公司没有取得涉案5万元的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依法应当将这笔款项返还。

  日前,经法院调解,被告表示愿意返还货款并支付相应利息。而中铁十五局也同意将利息作相应减让。

  (编辑 晨光)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