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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白条赊跨小饭店 11年奔走讨债没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2:19 生活报

  (周瑾 本报记者 芦伟坤) 张志锐在巴彦县兴隆镇开了10年的饭店被近6万余元的白条子赊垮,他掐着饭费单奔走了11年,始终没有拿回饭费。2月2日,记者采访时,欠债大户兴隆镇公安局表示,所欠的5.6万余元年后达成还款计划,每月偿还一部分;而拖欠4600余元的兴隆镇镇政府却表示还款遥遥无期。

  白条子拖垮饭店

  在外人眼中,张志锐应当是个富裕户。1989年他在兴隆镇开了一家饭店,开始时生意红火。但经常来吃饭的公安分局和政府部门只是签单了事,白条子越来越多。后来连购买原材料的钱都要在外面赊欠,时常有人上门讨债。2000年,经营10年的饭店不得不倒闭,他和妻子也下岗了,一家人生活比较拮据。

  最大的欠债户兴隆镇公安分局,自1994年至1998年拖欠张志锐饭费合计2.8万余元;刑警队、巡警队李庆忠、郝新才等11人共欠饭费2.8万余元。张志锐多次去公安分局讨债,可原来的领导都调走了,这笔钱就不好要了。

  张志锐的饭店经营红火时,兴隆镇镇政府的前任领导齐书记等人经常光顾这里,至1998年共拖欠饭费4600多元。张志锐多次去政府讨要欠款但都没有结果。他也多次去找兴隆镇镇政府的现任领导高镇长、栾书记,但每次都被工作人员挡在门外。

  镇政府欠债两千多万

  2日14时30分,记者随张志锐来到了兴隆镇镇政府讨债。高镇长说:“我们也实在困难,除了你这笔钱,还有其他的一些外债合计2000多万元,县政府每年只拨给镇政府10万元的办公经费,前任领导欠的债只能在财力范围内逐年给付,没有办法制定还款计划。”

  兴隆镇镇政府高镇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外债饭费不只张志锐一家,过去欠的饭费只能逐年偿还,具体什么时间不清楚。

  公安分局“挤牙膏”还款15时许,记者在兴隆镇公安分局三楼局长办公室内见到了柴滨局长,据其介绍,分局拖欠张志锐的饭费都是前任领导在任时的事情,但柴局长承认有欠款这件事情。柴局长说,现在由于分局经费紧张,不能一次性还清,但年后上班将与张志锐协商此事,制定还款计划,每月偿还一些。

  25日14时许,张志锐告诉记者,春节前腊月二十八兴隆镇公安分局还了3000元钱,还款计划还需要进行协商。春节前,张志锐也找过兴隆镇镇政府高镇长,希望能为其解决4600余元欠款,但镇政府反复表示“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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