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房东专骗粗心房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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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2:36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昨天,长宁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冒充房东进行诈骗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金勇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而另一名从犯林绮也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元。 去年8月,18岁的林绮从湖北某卫生技术学校毕业后来到上海投奔男友金勇。两人在上海找不到工作,当了首饰卖了电脑,再靠林绮父母不定期地汇款接济,方才勉强度日。
去年9月1日,金勇通过非法渠道伪造了名为“张健”的身份证,并以该名义以付一押一的方式承租了平武路某住宅。金勇又伪造了罗某的身份证和房地产权证。金勇摇身一变,变成了房东罗某。 之后,金勇便以房东罗某的名义在网上招租。去年9月10日,郑先生来看房时,由林绮冒充前任房客与金勇一搭一唱,骗取郑先生的信任。 郑先生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了一下,查询的结果显示该出租房屋的权利人的确为罗某,与金勇所出示的假身份证和假房产证一致。郑先生遂与金勇签订了付六押一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当场支付了一万多元的房租。 在2004年8月至10月短短两个月时间内,金勇和林绮两人用这样的手段共诈骗了五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6200余元。金勇总是负责冒充房东招租,林绮或冒充前任房客或冒充房东妻子帮助骗取被害人信任。 到案后,林绮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部分的违法所得二万元。金勇告诉记者,他也有失手的时候。曾有两名房客因坚持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至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才使得金勇的诈骗行为未能得手。作者:章晨煜李一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