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挪用14万公款 全部退还被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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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3:06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一乳业公司销售员在其分管的销售片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共挪用14.6万元,案发后他将涉案资金全部退还。昨日,记者从贵阳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终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周××,原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销售员。2004年7月1日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被检察院取保候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清镇片区的销售、送奶、收款及市场开发工作,2002年7月,周××将收取的奶款4.3万元挪用购买了一辆货车,用于个人的经营及送奶工作;2003年2月,周××在外承包打砂机时受伤住院,擅自将收取的奶款3.9万元用于支付住院费及医疗费;同年4月,周××在送奶途中发生车祸,又把收取的奶款6.4万元用于赔偿死者家属及支付相关费用。 周前后共挪用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14.6万元。案发后,将挪用的资金14.6万元全部退赔。 作者:项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