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砍价凭啥不给酬劳? 中间人将购房者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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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3:26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今年40岁的张女士一直想在迈皋桥附近买套房子。几经周折,房子买到了但是她却成了被告,这都是因为她与中介的合同中的一句话。 去年8月,张女士在锁金村附近一家房产中介里结识了一位自称不是中介的金先生。金先生称,他手上有一套迈皋桥附近的房屋符合张女士的要求。第二天,张女士看了这套房子觉得非常满意决定买下来。
金先生说,他只是受人之托将房子卖掉,因此他收取的不是中介费,而是买卖差价。他表示,房主当初委托他卖房时,报价是每平方米4200元,如果张女士有意,他将帮张女士去和房主砍价,砍得的钱将归他所有。经过几天思考和计算,张女士同意了他的要求。不久两人签订了委托购房合同,合同中称,“房屋价格初步为每平方米4200元,如不足此价格,差价将归金先生所有”。 帮砍价凭啥不给酬劳? 中间人将购房者告上法庭 作者:马乐乐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