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儿媳签下保姆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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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7:31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俗话说:“婆媳亲,全家和”,紧张的婆媳关系说不清理不明,让人头疼的慌,可是打结婚后婆媳关系一直好得像“母女俩”的市民张欣(化名)也遇上了一次婆媳危机,家中的婆婆一心要出去打工。于是,为了阻止年岁已高的婆婆出门,媳妇当上了雇主,婆婆成了雇员,签下了一纸“协议”后,拿着月薪800元的婆婆摇身一变成了夫妻俩家中的“保姆”,为夫妻俩打起了工。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张欣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稳定收入,在生活上,结婚后她和婆婆的关系一直好得像母女。可是最近,一直在家里帮夫妻俩做家
不让长辈白劳动 媳妇我觉得这是处理新型婆媳关系的一个办法。对于和婆婆签合同,绝没有不尊重她的意思,相反就是为了尊重婆婆的劳动。虽然是婆媳关系,很多家庭里也是婆婆帮儿子儿媳做家务带小孩,但是我觉得不应该让长辈白白劳动,在婆婆同意的情况下,支付报酬,既是表达我们对婆婆的感激,也是尽到做儿女的心意。 不如给孩子打工 婆婆一开始我也觉得很别扭,怎么搞的成了儿子媳妇的保姆了,变成伺候他们的老妈子了!像低他们一等了一样。但是后来我想通了,都是劳动挣钱,去外面给人家打工,不如回家给自己人打工。我烧饭,带孙子,也是付出劳动的,拿报酬没什么不对。现在我们的经济状况和他们小家庭尽量分开,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矛盾,我这样做,也是为了让媳妇不难做。 本报记者 姜晶晶(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