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桑塔纳碰瓷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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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21:2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开着桑塔纳车“碰瓷儿”,共勒索人民币1.2万余元。近日,司机胡某被昌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胡某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间,先后伙同他人在昌平区八达岭高速路辅路、立汤路北七家路口等地,驾驶桑塔纳车故意剐蹭他人车辆,勒索人民币共计1.2万余元。
作者:王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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