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犯案36起 五男子被依法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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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湖北省咸丰县男子田某等五人伙同他人,在一年内涉嫌抢劫、盗窃、抢夺案件36起,案值达8万余元以上(部分财物无法计算)。日前,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该五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田某等五人中,年纪最小的21岁,最大的26岁,其中两人还曾因盗窃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判刑。从2003年起,田某等人在平阳县鳌江镇、水头镇等地,伙同他人驾驶一
检察机关认为,田某等五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抢劫罪、盗窃罪与抢夺罪。 吴祖坚 王小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