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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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5:0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苹)昨天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始实施的第一天。市委统战部、市法制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条例》培训班。我市各区以及外事侨务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70多人参加了培训。在培训班上,副市长卓钦锐传达了中央和省领导对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五点意见。
作者:记者张苹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