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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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11:06 燕赵晚报 | ||||||||
《石家庄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第一天交通违法者受到教育 本报讯(记者贾伟利)昨日是《石家庄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市交管局全员上路广泛宣传,一些交通违法者受到了深刻教育。 昨日一早,市交管局派出多辆宣传车上路进行宣传,省城各大路口的广播车不停地讲
交警在执法中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作为了重点。在新百广场交通岗,桥西交警大队的民警主要针对非机动车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许多交通违法者表示心服口服,下不为例。 在裕华路和育才街交通岗,一辆出租车被拦下,值勤交警敬礼之后说:“同志,您违反了《办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刚才转弯时转向灯开启较晚,以后一定要注意!”《办法》实施第一天,各交警大队执法各有侧重,新华交警大队主要在新华路公里街一带对经营性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黄包车”进行清理;长安交警大队在中山路青园街路口施划了行人过街等候区,并对交通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要求他们爱心服务、耐心宣传;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环城交警大队在裕华路高速公路出口设置了机动车限速标志。 据介绍,《办法》对很多交通违法行为都有相应的罚款措施,但目前是新办法执行的开始阶段,交警只教育不罚款。据悉,下周交警将对照《办法》的规定,对交通违法者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