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顶雷”报信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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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21:3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因为向一起妨害公务案的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最终致使其出逃,某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行动队队长李伟被检察院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诉至通州法院。 据了解,该案曾被北京市检察院列为全市五大挂牌督办的渎检案件之一,同时也是近年来本市公安民警因涉嫌上述罪名被起诉的首例案件。
李伟是本市通州人,大专学历,现年34岁。2004年6月2日,身为通州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行动队队长的李伟参与办理了王某等人阻拦警察进入其公司调查,涉嫌妨害公务的案件。 案发后,该分局治安支队领导曾多次要求李伟电话通知王某到治安支队录取笔录,但王某始终未来。6月8日中午,治安支队领导再次要求李伟立即电话通知王某,要求其当天下午必须到治安支队配合调查。 而后,李伟却告知王某可以不用来队,同时还向其透露了支队领导已经掌握王某手机号码的重要办案信息,并指使王某立即更换手机号。在李伟的帮助下,王某更换了手机号码,于次日出逃。 后经检察院渎职侵权处侦查,李伟的上述犯罪事实被发现。同年7月2日,李伟被执行逮捕。 经过审查,检察院公诉机关认为李伟身为负有查禁犯罪职责的公安民警,无视国家法律,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遂将其提起公诉。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