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没拿到白搭千元预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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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21:4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孙女士怀疑其夫有外遇,便委托一名“私人侦探”搜集相关证据。今天,她告诉记者,自己不但没得到想要的“情报”,那名拿了她1000元预付款的“私人侦探”也没了影儿。 2004年底,孙女士与该“私人侦探”签订了合同,调查她丈夫是否有外遇,并提供其与第三者在一起的照片。孙女士预付对方1000元钱,打赢官司后至少再付1万元。记者看到,
从去年年底到今年2月份,该“侦探”以还在办别的案子为由没有为孙女士展开调查。近两天,孙女士发现,再也联系不上这名“侦探”了。现在他干脆告诉我不给我查了,1000元钱也不会退给我。”孙女士说。 记者按照“侦探”名片上的电话拨通手机,接电话的男子非常谨慎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电话的?”“我现在已经不干了,你找别人吧。”随即就挂断了电话。而名片上的固定电话“已被限制呼入”。 律师说法 与私人侦探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倪律师介绍,孙女士与所谓的私人侦探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我国,侦查权及调查权只归国家机关及其专门工作人员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对他人隐私的调查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线索提供人:孙女士 奖金50元 作者:曹晓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