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魔劫车杀人被处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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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09:15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对“双抢”案件的打击力度,3月1日,依法对劫车杀人犯李剑、谌继业、张汉友、谌洪正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被告人李剑1996年从广东某名牌大学毕业后,不务正业,因诈骗他人钱款和汽车,于1999年8月在贵阳被判刑4年。服刑期间,他不思悔改,又伙同他人盗窃汽车并进行销赃,又被贵阳中院判刑15年零2个月零2天。一年后,李剑在监狱外劳动时,乘隙驾车脱逃。出逃后
2003年10月至11月初,李剑等在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租得一辆帕萨特轿车,并由该公司驾驶员季某驾驶一同前往江阴。李剑、谌继业、张汉友,谌洪正当晚在江阴一酒吧合谋了作案手法和时间。次日晨,在李剑的指使下,谌继业、张汉友携带事先购买的尖刀、绳子等进入房间,持刀对躺在床上的季某进行威胁和捂压,谌洪正则按住惊醒后呼叫挣扎的季某的双脚,张汉友、谌继业分别持刀朝其胸腹部猛捅,致其死亡,三人劫得汽车钥匙后与李剑会合,后因该轿车车胎漏气,李剑等遂弃车分别逃离现场。(小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