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月内全部到位(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0:06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姜秋玉)我省11万贫困大学生中申请助学贷款的,将在3月底前全部拿到国家助学贷款。 “3月31日是全省发放助学贷款的最后期限。因拖拉造成学生未拿到贷款的,要追究学校责任!”在昨日举行的全省地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鲁昕坚定的语气折射出政府对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视与决心。 据悉,与助学贷款100%发放相对应的是,6年后大学生的还贷率也要达到100%。为了这两个100%,政府将要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全程护航,使其形成良性循环。 我省有11万贫困大学生 统计结果显示,目前我省地方高校在校生已达55万人,贫困生约占20%,约有11万人,而其中特别贫困学生5万人。 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因我省下岗失业家庭较多,城镇贫困学生的比重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资助贫困大学生的难度较大。因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等问题,助学贷款这项业务曾一度受阻,在2004年国家对助学贷款实行新政,重新启动了这项业务。 按照国家的要求,政府要给予承办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银行一定补偿金。我省已和三家经办银行达成协议,政府和高校付给银行8%的风险补偿金,政府和高校各承担4%,这个比例在全国是最低的,其他各省市风险补偿金比例都超过10%。 不按时还贷学生将被曝光 除了共同承担贷款风险,政府、高校、银行三方还将形成信用体系,促使学生还贷。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把贫困生的名单都提交至教育厅,将学生借贷、还贷情况建立数据库,供银行和高校查询。 这样,对于不按时还贷的学生,教育部门会将其名字公布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学校则向用人单位通报,银行则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但学生毕业后若到困难地区和基层单位就业,省市县三级财政负责分类分档偿还其助学贷款,财政厅正对这项新政策进行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