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人意外身亡 债主讨钱状告其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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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0:47 新晚报 | ||||||||
本报讯 (贾妹 记者 张素梅) 邢某借钱后意外身亡,债主向死者的妻子、儿女及死者的父母讨债遭到拒绝,无奈诉至法院。近日市法院终审判决:债务由继承人平担。 2003年5月,闻某借给好友邢某现金6万元,邢某写了欠据,但是同年10月,邢某出车祸死亡。随后,市法院对邢某的遗产作出判决:由邢某的妻子、一儿一女及邢某的父母五人平均继承。但是,法院未对邢某的债务即该笔借款进行处理。闻某找到邢某的父母、妻子
一审法院认为,因该笔借款是邢某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邢妻应承担6万元借款中的3万元,而其余3万元借款是邢某死后遗留的个人债务,应由五被告按各自继承的份额比例承担,即由五被告平均承担。 判决后,五被告不服,认为借条有假,提出上诉。最终通过笔迹鉴定,认定该欠条确系死者生前所写。据此,市法院于日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