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改成5套出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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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楼下提心吊胆:怕增加的墙体太重,怕多出的卫生间渗水;有关部门说目前管不了 房租多出好几倍 这些小套房子的装修外观看起来并不差,连走廊的墙上都挂着造型别样的壁灯。而走廊的地板并不平整,有的地方高出地面很多,像增加的台阶,里面都是空的,包着排污管呢!因为1套房子拆成5套,多出的卫生间、厨房都要新接排污管。 敲开一套房子的大门,里面确实狭小,而卫生间、厨房都有,卫生间是在房间的一角开出一平方米大小的面积,厨房则利用了阳台,里面的设施一应俱全。总共面积连阳台约10几个平方米。里面住的是一位在附近上班的白领,他说,租金一个月1200元。 记者了解到,这个楼道还有好几户都在进行类似的改造。改装后,大间一个月要租金1500元左右,小间的也要1000元左右,至少不会低于800元,一般的房间,带卫生间、厨房,均价在1200元左右,如果一套房子改成5套,就可以一个月收6000元的租金,比不改装的房子租金多得多。这里是黄金地段,像这种独立的小单间,很容易租出去。 邻居成了受害者 楼下住着庄先生一家,自从楼上的邻居去年8月份装修好后,他们一家就一直提心吊胆。在庄先生的客厅楼板上面,邻居增加了三面墙,破坏房子的承重结构,影响整栋楼房的整体抗震性能;而且整套房子增加了三个卫生间,这三个卫生间分别位于庄家的客厅和两个卧室上面,对于上面的排污系统,庄先生实在不敢太相信,不知道哪一天出现了渗漏,他们家就没法住人了。 另外,房子由2个卫生间增多到5个以上卫生间和厨房,明显增加了排污系统的压力,容易存在隐患。 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将卫生间布置于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均属“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属于违法行为。另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也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办法》规定,室内装修中,涉及变动房屋结构和拆改、增设墙体,使楼面荷载增加或者改变受力体系,影响安全使用的行为,均应由该住宅楼的原设计单位或与原设计单位相同或者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出具合法的施工图,并经有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否则属违法装修行为。 我们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 执法依据不足 都说是“违法”的,可是庄先生反映的问题到现在并没有解决。行政执法局综合处谷处长说,这样的问题现在确实比较多见,他们在执法时确实遇到了依据不足的矛盾。执法人员前去查看,发现楼上的业主并没有敲打承重墙,而是增加了隔墙,隔墙会不会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并没有实足的依据,执法人员只好撤回。他们目前能做的只是劝导、督促。谷处长说,建设部的“办法”只是部门规章,而厦门的“条例”关于破坏承重墙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敲打承重墙的。谷处长最后说,这样的问题最终要靠建设部门去解决,并不是说部门规章没有强制力,建设部门也有自己的执法队伍或者委托行政执法部门去执法。 不是没有办法 建设与管理局法规处黄先生说,现在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确实要复杂一些,房屋管理的执法权应当在土地房产管理局,可是现在土地房产管理局并没有开展这一项工作,因此,政府在部门协调上有一些脱节。 但他们一直也在关注这个问题,不久前,他们将房屋管理的执法作为“相对集中处罚”的一项,向上申报,结果国务院在批复中并没有这一项,就是说现在还没有批准,只能等待。如果能批准,房屋管理的执法集中在行政执法局,会相对容易一些。 黄先生提到另外一个解决途径:就是鉴定房屋的抗震性能,认定装修损坏了房屋的抗震性能。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也可以进行执法。只是这样做,需要专业部门的鉴定,牵涉到鉴定费用,政府目前不大可能“埋单”。文/图记者 杜世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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