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无端遭他人殴打拾荒老汉上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4:12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敏谂记者宋宁华)在工地拾荒,因没有听从离开劝阻,就遭自称为工地负责人的苏某殴打。陈老汉为此将苏某及其雇主胡先生告上法庭,索赔各类损失1.75万元。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判决,苏某应赔偿陈老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和律师代理费等损失共计6126.75元。

  去年10月16日上午,陈老汉正在本市南郊一建筑工地上捡废铁时,迎面走来一自称是
工地负责人的苏某,要求其马上离开。陈老汉不听劝阻,苏某朝老汉的脸部、腹部一阵痛打。经诊断,陈老汉“左胸肋骨骨折”。法院认为,苏某采用不当手段致人受伤,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