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两厢情愿方便你我 居民楼里开公司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4:29 太原新闻网

  居民楼里开公司,既可缩小成本,对于房屋所有者来说,也愿意将房屋租给公司,如此两厢情愿,于是越来越多的公司鸣锣开道住进住宅楼,但不安全感也随之带给更多的居民。因经营租房混乱,出入人员鱼龙混杂,长治市大庆路某小区被盗业主三番五次致信小区业主委员会:“在蒙受经济损失的同时,我们感到自己生活在一个毫无安全感的环境之中……”

  居住环境被破坏

  长治某小区中的B楼里开了一家医药销售公司,每天有20多人在楼内进出卸车装货,有时凌晨四五点还人来客往,整幢楼被搅得不得安宁。

  在另一幢楼,分别有两户被出租用作旅馆。其中一户被隔成许多小房间,每间再以100元出租。租住的打工者和居民的作息时间有冲突,有时凌晨一两点还打骂嬉闹,居民不堪其扰。

  公司省钱损住户

  记者发现,住宅楼里开公司搞经营,并非该小区一处现象。近年来,随着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中相对便利地带的住宅区,均受到一些中、小公司的青睐。

  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在住宅楼里办公谈生意,损害了业主们的利益。因为物业公用部分的费用和维修费都由业主平摊,而所开公司人多,对楼宇、楼梯等设施的损耗往往大于一般住户。

  一位王姓居民说,他居住楼的三层、四层各开有一家公司,深更半夜卸货声、喊叫声连成一片。四层还开有家按摩美容院,每日各色人来往不绝,防盗门三天两头出问题。许多居民说:“他们那么多人,我们才三口人,凭什么拿一样的物业管理费。”

  多方寻求无人管

  居民楼里该不该开公司?居民的利益受谁保护?

  目前许多公司都是从个人手中租赁房屋。出租和受租人都认为,《物业管理条例》没哪条规定小区住宅不能做生意。有居民生气地说,在小区开公司,工商部门就不应该注册。但根据现有规定,只要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提供注册申请,特殊行业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复,工商部门就予以登记注册。至于房产是民用还是商用,工商部门根本管不着。

  物业说工商管,工商说公安管,派出所说只能规劝。但最终的意见是,法律没有依据谁都不能管。

  业主们最终建议:业委会应拿出一个住宅楼里开公司的物业收费标准,凡在小区住宅楼搞商业活动,物业费应高于一般住户所交纳的费用。(完)(索大斌)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