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摇奖作半截公证将吃“闭门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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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20:3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今后,对彩票发行、大赛评选等必须从头到尾进行监督,不能只作“部分”公证,否则违规公证员将受到行业处分。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公证员协会了解到,正在制定的《现场监督类公证参考意见》将“全程监督”列入重要内容。
据北京市公证员协会会长王士刚介绍,正在起草的《现场监督类公证参考意见》要求公证员从活动策划起就要参与进去,包括审查活动规则,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要及时指出;活动进行时主办方如果违背规则,公证员有权采取警告、中止参与者资格并予以社会公示或退出公证等。 王士刚介绍说,今后如果活动主办方不愿意接受“全程监督”,公证员将拒绝公证。公证员如果违反,协会有权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罚款,或者建议行政机关给予吊照等行政处罚。 现场监督公证对象 包括: 1.彩票、开奖类活动; 2.有奖销售、促销类活动; 3.评选类活动; 4.招投标活动; 5.拍卖活动; 6.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各种会议活动。 现场类监督公证收费标准:每项2500元。 案例链接 西安宝马彩票案公证员被判2年 2004年3月20日至24日4天中,在西安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销售中,公证承办人、国家三级公证员董萍与其助理在现场公证,但董萍没有按规定监督审查“二次”抽奖彩民在中奖登记表上填写奖票号码和中奖奖票背面填注彩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导致3辆宝马车和12万元人民币被冒领。 2004年12月31日上午,法院对公证员董萍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董萍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作者:赵暖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