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首次面向社会公开不履行法律义务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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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5:4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浩文实习生王龙)3月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陕西银行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停止向34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企业继续发放贷款。这是西安市法院系统首次面向社会公开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 昨天下午,西安中院和陕西银行同业协会联合召开了相关执行会议,西安市内的13家银行系统参加了会议,西安中院就34家长期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企业,向银行同业协会提
陕西银行同业协会秘书长沈旺来当场表示,会后,将安排工作人员将《司法建议》转发到各基层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对此都有了解,并将把这首批曝光的34家企业上网公布,让社会上的人都能知道,给这些企业造成压力。同时,银行同业协会也将随时检查,对被曝光的企业不再贷款或进行其他方式的金融支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