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前,赶紧给狗上“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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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6:36 山西晚报 | ||||||||
本报3月3日讯(记者李雪)即日起,养狗的市民应赶快到公安机关给爱犬“上户”。4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在太原市六城区进行拉网式检查,一旦发现无证犬,依照《太原市限制养犬的规定》要将其没收,并对主人予以罚款。据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限制养犬管理大队大队长彭永顺介绍,去年,太原市共有3000余条犬在公安机关办理了“户口”,但仍有相当数量“没户口”的“黑”狗。从去年4月1日到现在,他们共收到有关狗扰民、污染环境和伤人的举报380起,没收无证犬800余条,其中两起案件涉狗数量尤其多。2004年10月17日
链接: 于199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太原市限制养犬的规定》明文规定:太原市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的各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边远农村除外)为限制养犬区;限养区内每户居民准养1只小型犬,肩高必须在35厘米以下,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每只犬的登记注册费为500元,年检费为100元;对于无证擅自养犬或非法进行犬交易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对个人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责任人处200元罚款;携犬出户时,应带犬链,由成年人牵链,出户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