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债务纠纷不用上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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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0:0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今年,本市司法所和法院将联手推出一项调解新制度:居民发生小额债务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到司法所申请免费调解,不用到法院打官司。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人民调解员会议上了解到的。 家住东城区的一位居民,把自己的门脸房租给了一家电器公司。可是,公司却一直拖欠房租。近日,居民试着找到东直门民间纠纷联合接待室,请调解员给出出主意。按理说,这样的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友江表示,今年人民调解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在有条件的区县、街乡,实现法院(法庭)和司法局(司法所)联手,试行对一部分争议不大的如小额债务等民事纠纷进行先调解后诉讼。业内人士认为,某些纠纷先调解后打官司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这样做不仅拓宽了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而且减轻了法院办案压力、降低了诉讼成本。相对于耗时耗力的诉讼,调解更加及时便民,各级调解组织对案件的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介绍,市政府已将“完善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初步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的“折子工程”之一。 链接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据统计,目前,全市318个街道、乡镇都设有司法所,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229个,人民调解员40980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只要可以自由处分,司法所和人民调委会都可以参与调解。调解后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事后一方反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