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吉林两名交警因腐败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1:00 新文化报

   原吉林市交警支队驾管处处长古占欣受贿200余万元,被判16年

   原吉林市交警支队驾管处考验科科长熊海涛犯受贿罪,判3缓4,被释放

  本报延吉讯 (记者 杨威 李珉琦 通讯员 李洪良) 昨日,汪清县人民法院对原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处长古占欣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古占欣犯受贿
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所得赃款211.3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原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考验科科长熊海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昨日下午,汪清县法院工作人员将判决书送到汪清县看守所,对于宣判结果,二被告表示服从法律的判决,不上诉,熊海涛被当场释放。

  被告古占欣受贿事实:担任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副处长、处长期间,不经考试为多个驾校办理近6000多个驾驶证,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11.3万元。行贿事实:被告古占欣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于2001年1月3日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赵恩才办理了一张存有5万元的中国银行长城卡,将卡送给赵使用,同年11月23日,又给赵存入5万元。2002年9月末左右,送给赵一套价值60万元的商品房。

  被告熊海涛在担任吉林市交警支队驾管处考验科科长期间,为他人办理未经考试的驾驶证100余件,并从中收受人民币3.6万余元,向原该处处长古占欣行贿人民币2.3万余元,向原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赵恩才行贿人民币2万元,案发后,熊海涛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吉林交警腐败案13人中,涉案的原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赵恩才、原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汤天河,以及桦甸市畅通驾校校长岳怀敏也将在近期宣判。“吉林交警腐败案”追踪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驾驶员培训新大纲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上海地产面临泡沫破灭
京城在售楼盘分布图
刘晓庆文集:自白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