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孙俩因热水器漏电身亡 官司一直打到厂家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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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2:3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王欢) 25岁的崔宁和他84岁的祖母,离开这个世界快三年了。 由祖孙俩的死所引发的“热水器官司”却打了近两年。直到生产厂家已停产,官司仍无定论。 昨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长达两年的“热水器官司”。
事件 准新郎与奶奶命丧新房 2002年7月初,准备结婚的崔宁在新民市某购物广场买了一台康乐牌电热水器。 7月27日晚,崔宁和奶奶到新房处理结婚事宜,一夜未归。次日一早,崔宁的母亲发现祖孙二人双双倒在卫生间里,已停止了呼吸。“小崔身上没穿衣服,显然是在洗澡;崔奶奶紧紧抓住热水器的喷头,手都被烧焦了……”新民市公安局认定,卫生间内的电热水器漏电致二人电击死亡。 2003年7月,在与热水器厂协商未果后,崔宁的父亲将该购物广场和热水器厂家———中国上海康林电器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合计23.964万元。 焦点 “厂家宣传是否夸大” 同年11月,新民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热水器厂家对二人因电击死亡没有异议,但认为不是热水器漏电造成的,并出示了包括辽宁省质监局对此做出的鉴定报告:“电热水器绝缘良好,造成触电是由于用户误接电源所致。” 但崔宁的父亲立即指出:热水器说明书中明确写着,当有人触电或用电器泄漏电流超过10毫安,漏电保护插头能在0.1秒内切断电源,保障人身安全。 就此,厂家反驳:保障安全的前提是热水器的对外线路安装正确。由于崔宁在线路安装上存在问题,加之在使用时又误将插头插错,才造成事故。 法院认为:该热水器使用说明书中,关于漏电保护插头的作用问题,厂家夸大了其作用,误导消费者,并且对漏电保护插头在使用性能上的瑕疵未作说明,故判决热水器厂家承担70%赔偿责任,给付崔宁家属赔偿款18.18万元。购物广场无责任。 热水器厂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去年7月,沈阳中院做出裁定:发回重审。 去年底,新民市人民法院重审认为:案件事实基本与原一审相同。 而热水器厂家对此判决依旧不服,上诉至沈阳中院。 再审 死者家属与厂家各不相让 昨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这起长达近两年的“热水器官司”。 与一审开庭时双方的激辩相比,昨日法庭上的双方显得格外地平静。 崔宁的父亲表示,热水器的对外线在安装上存在问题,是由说明书错误引导造成的。 热水器厂家则表示,既然死者家属承认安装有误,就与厂家无关,厂家没有赔偿责任。 双方就此产生僵局,法官只好宣布休庭。庭后,厂家的代理律师刘文舸表示:“由于此案,该厂家已经停产了。官司进行到此,厂家只有一句话‘我无责任,我不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