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毒品犯罪分子利用乞丐运毒品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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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3:2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南宁3月4日专电毒品犯罪分子黄泽费尽心机利用流落街头的乞丐乘坐火车运输毒品,最终难脱法律的制裁。日前,柳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黄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泽是广西滕县人,于1999年带着老婆孩子一起到了广东的番禺,想在那里赚钱以养家。然而,没多少文化知识又没有一技之长的黄泽在番禺不但没赚上多少钱,却染上了吸毒
双腿残疾的罗正云正愁没钱吃饭,见一下就有“大款”用6000元让他干这么“轻松”的活儿,就立即答应了黄泽的要求,一同前往云南瑞丽。10月3日,毒贩将毒品绑在罗正云的右腿上后,由黄泽带着罗正云一起乘车到达云南的昆明,而后于10月6日从昆明一起乘坐K232次旅客列车返回广州。 当列车运行到南昆铁路的百色至南宁区间,乘警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罗正云形迹可疑,迅速对其进行盘查,看到其右大腿上有一包用白纱布捆绑外层用红色塑料袋包装的可疑物。在乘警的追问下,罗正云承认是帮黄泽携带的毒品。在罗正云的指认下,乘警又在车厢厕所内将黄泽抓获。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查获的可疑药片共净重214克,均含海洛因。 柳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认为,黄泽、罗正云的行为已经构成运输毒品罪。罗正云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有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判处罗正云有期徒刑14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黄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嘉陈世才)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