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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场地费”随地乱摆摊 门面老板大肆借地生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8:40 新桂网
交纳“场地费”随地乱摆摊门面老板大肆借地生财(图)
这些路边摊都向门面老板交纳“场地费”。记者苏华摄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康温实习生张鲲)本是禁止摆摊经营的道路,现在每月只需向道路两旁的门面老板交纳几十至上百元的“场地费”,便可以自由摆摊,而且还不会被工商、城管人员“找麻烦”。类似的“特殊”马路菜市,在南宁市冒了出来。

  3月3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南宁市江南路凤凰木材城,看到木材城门口前一条约100米长的道路两侧,全是摆卖各种蔬菜、肉类及水果的小摊,有数十摊之多,形成了一个马路菜市。靠近江南路的一头,还有菜农骑着三轮车往这运送新鲜蔬菜。一名卖青菜的女摊主告诉记者,凡是想在该路段摆摊的摊主,都必须向各自摊位后的门面老板交纳一定的“场地费”,才能取得摆摊“资格”。“场地费”的多少,根据每个摊位的大小、摆卖物品的种类和地段来定,每月大约是60~200元不等。“靠近大路的摊位生意好,虽然每月要交的钱最多,但想要个场地,得提前几个月和门面的老板预定才行。”卖猪肉的摊贩黄某也说:“这些门面的老板很有‘权’,俨然把自己当成了政府部门,他们不但各自收取在自己门前摆摊的摊贩的钱,而且想收多少都由他们自己定。”另一位卖肉的摊贩说,他们这些卖肉的摊位,每月交的“场地费”最多,大约150~200元/月,“那些卖青菜的便宜一些,每月只交几十元就行了。”该“马路市场”的一部分摊主,对被门面老板收取“场地费”相当不满。卖鸭子的林某告诉记者,他在该路段摆摊1年多,最初门面老板向他们每人每天收取2元卫生费,说是要请工人在他们每天收摊后打扫卫生。后来,收的钱不断增多,变成了收“场地费”。“他们从来没有给我们任何收据。”林某说,虽然在该“马路菜市”摆摊交的费用比在正规市场里交的要少一些,可正规市场收的摊租有依据,不像“马路菜市”收的费用都流进个人腰包,“我很不服气”。

  记者询问这些摊贩,为何不到正规菜市去摆卖,一位姓李的菜贩说:“我也不想在马路上摆摊,木材城的这条路本来是不让摆摊的。可是,由于这些门面的老板和城管、工商的一些人关系密切,在这里摆摊不会被查。”李某说,他们这些摊贩大多是附近的住户,而该地段附近没有正规的菜市,最近的也要到2公里外的大沙田,所以他们便忍气吞声在马路上摆,任由路两旁的门面老板盘剥。

  随后,记者询问了几家门面的老板,但对方都得意地说摊位早已“租完”。一家粉店的女老板头也不抬地说:“我们这里的摊位抢手得很,能摆摊的基本上都是我们的熟人和木材城工人的家属,现在还有不少人在排队等摊位呢。”另一间日杂店的女老板说,该“马路菜市”两三年前就有了,开始是由附近的农民自发形成的,“这条路原本是不让摆摊的,原来常有城管和工商来查,但后来他们委托我们代管理了。”看着记者一脸迷惑,老板娘悄悄说:“我们收取了这些摊主的‘场地费’后,就会有城管和工商的人来向我们收‘管理费’,他们也不会给我们开任何票据。”该女老板称,城管和工商的人在收取了这些费用后,每逢有检查活动他们都会事先通知,然后再由店老板们去告诉各自门前的摊主,要他们停业一阵子。“所以是绝对安全的,摊贩们谁不想交钱,我们就会叫人来赶他们走。”据介绍,在江南区的金康苑和石柱岭一带,也有类似由门面老板代为“管理”的“马路菜市”,而且那边的规模更大。

  3月4日下午5时,记者正要离开时,突然看到一名大约50多岁,身穿“行政执法”制服的男子快步走了过来,对靠近江南路边卖香蕉的几个摊贩小声说;“你们快点离开,马上要检查了。”有一名小贩在推车跑开时掉了几个香蕉,“行政执法”的男子帮他拣起后又匆匆向前走去,一家一家通知。

  作者:黄康温 张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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