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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两会)只建楼房不建学校 学位紧缺“雪上加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11:31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凯)近年来,我市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只建房、不建校,建设的楼盘“傍名校”情况较严重,人为地造成了这些“名校”的学位压力,加剧市区学校布局不合理。这个问题得到我市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并在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相关提案。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市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该提案被评为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之一。

  市政协委员罗晓红、刘彦、陈铜峰、张歆、赵坤明等在提案中指出,近年来,市区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新的楼盘一个接一个出现,但房地产开发商忽视涉及千家万户的教育设施的配套。一些大型楼盘,人口密集,却连一所学校都没有。有的房地产开发商自己不建校,却依傍楼盘附近的学校作广告。特别是一些“名校”旁的楼盘,往往把“在某某学校附近”作为楼盘的“卖点”。一个“名校”的周围常常聚集了众多的楼盘,人为地造成了这些学校的学位压力。市区内本来就存在着较严重的学位紧张和学校布局不合理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不配套或拖慢配套教育设施,使学位紧张、学校布局不合理的状况“雪上加霜”,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市政协委员提出建议:要严格对楼盘建设的审批和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拍卖土地使用权时,也要合理控制楼盘密度,预留建校用地,并在拍卖土地使用权时,合理预收建校费用。对于已建成的楼盘,没有建学校的,政府可在若干相临的楼盘附近选择适合的地点建学校,以解决这些楼盘内居民子女的入学问题。而各楼盘开发商也应合理分摊一部分建校费,以减轻政府的办学压力。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在提案答复中说: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校舍建设的顺利实施。委员们建议对在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的,不发给开发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此我局认为应在事前予以控制。对于成片开发的大型楼盘,如属开发商配建学校的,则要求开发商在建设时与商品房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对不按规定同步配建学校的楼盘,建设项目不予审批、规划验收,并不得交付使用,同时不予开发商建设开发新的建设项目,直至建设好应配建的校舍为止。对已建成的楼盘周边欠缺学校配套问题,我市已加大市区校舍的建设步伐,逐步妥善解决各片区入学难的问题。

  提出提案的市政协委员赵坤明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政府对提案非常重视,特别是去年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建设校舍,促进潮阳、潮南等地区“入学难”问题的解决,改善市区学校布局不合理状况,成效明显。房地产商侵吞、挤占学校建设用地的行为也得到有效遏制,不按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逐步减少,但还尚未完全消除。他建议,要继续加强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使建设行为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不随意改变规划用地的性质、范围、面积;要用立法的手段保证学校预留用地不被蚕食挪用,使建设行为走上法制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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