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烧坏就不予保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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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8:31 扬子晚报 | ||||||||
南京市民戴先生致电本报“聚焦3·15”热线反映称,他于2002年11月份在该市某电脑城买了一台电脑。前几天,电脑正常运行时意外起火,电脑的主板被烧坏了。见此状况,戴先生找出电脑的质保单,上面标明电脑主板的保修时限为三年。戴先生仔细一算,发现烧坏的主板还没有过保修期,遂打电话与宏图三胞联系,咨询维修事宜,但对方表示主板烧坏是不在保修范围内的,用户要想换主板的话需自行购买。
接到戴先生的反映后,记者联系了该公司,该公司梁先生解释说,他们售出的电脑主板是有三年的保修期,但投诉人戴先生可能没有仔细阅读售服公约。该公约最后一点明确声明:电脑因烧坏导致故障的不予保修,戴先生的电脑正是因此受损,所以才遭到拒绝。当记者将宏图三胞公司的回复反馈给戴先生时,他坚持认为电脑是在正常运行中烧坏的,不排除是电脑自身的质量问题,但商家不分具体情况就将他拒之门外,这种做法有点不太合理。 就戴先生的疑问,记者又咨询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许秘书长。他指出,销售商制定的售服公约中“烧坏不在保修范围内”这一条款,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信息不对称,售服公约应对各种情况做详细说明,否则就有不平等的嫌疑,属于霸王条款。许秘书长表示,这位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很有典型性,今年的“3·15”就是要重点整顿IT行业中的不平等条款,投诉人可将相关材料送到消协来,由他们帮助解决。明健 牛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