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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工作就收集证据告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9:15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金山法院获悉,竟有人几个月就换一家单位,刚工作就积极收集证据,准备和企业打劳权官司。对此,有的法官认为是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加强了,也有的说这是打劳权官司的“王海”。

  受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所限,劳动者打官司往往不注重收集证据,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中因证据不足败诉。而近2年来,安徽人丁某等人代理了近20起劳动争议案件,胜多败少。金
山法院民一庭的谢晓平法官告诉记者,他就承办了与丁某相关的7起案件。

  据谢法官回忆,2002年6月丁某到金山区某服饰公司工作,上班后积极收集该公司违反劳动法加班的证据,三个月后离厂并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提起诉讼。胜诉后,他又与其姐妹、同乡分别到金山区其他乡镇的服装厂就业,同样两三个月后离厂提起诉讼。

  别看丁某是安徽来沪打工人员,仅有初中文化水平,可他对劳动政策法规等非常熟悉。据说,丁某一直订阅《劳动报》,还去书店买了相关书籍,并经常上网研究。他收集证据的做法让单位非常不满:不但上下班时用心记录考勤卡,还对考勤卡进行复印、拍照,甚至偷出来递交法庭。一些用人单位发现丁某的一贯做法后,便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同样引发纠纷。诉讼中,丁某有时还充当其同乡的代理人。用人单位纷纷指责丁某以诉讼维权为名,行恶意诉讼牟利之实。

  谢法官说,可能是丁某“名声”在外,金山区许多用人单位已经不敢录用他了,丁某也曾说要去奉贤区打工。对于丁某的行为,金山法院的法官们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增强了,其行为推动劳动用工机制的规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种认为,这是打劳权官司的“王海”,劳动者目的不在工作却在诉讼,如果带领众多员工随意来去,对企业管理肯定不利。

  记者忻意(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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