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次处罚不回头再次贩毒成累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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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5:1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沈春雷)虽经6次处罚竟然仍不悔改,因贩毒再次被抓获,将作为累犯受到严惩。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对犯罪嫌疑人林臻英批准逮捕。 年仅28岁的林臻英,自1991年至今,已经因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处以有期徒刑、劳动教养等6次处罚。2001年9月刑满释放后,林臻英继续吸毒,并与同是吸毒人员的刘永梅(另案处理)同居。为维持吸毒的开销,好逸恶劳的他俩居然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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