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私造微型冲锋枪 闯入学校枪杀老师抢走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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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23: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娟)为了“整”钱,28岁的唐志洪竟私造出一支仿微型冲锋枪,然后冲入当地村小抢走了4000多元学费。记者昨日获悉,南充市中院于近日对唐志洪作出判决,唐志洪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姑父廖后礼、岳父张宜光也因在此案中犯窝藏、包庇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唐志洪原在深圳打工,利用业余时间,他用磨光机、电钻等工具竟自制出了一支仿微型冲锋枪和子弹若干发。唐志洪认为自己是个“奇才”却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于是回到营山县老家,开始消极度日,怨天尤人。 去年2月9日上午8时,唐志洪戴上皮帽、眼镜、口罩、手套等,携带枪支和子弹闯入营山县城的一所小学。在该校四年级教室门口,他向墙边开了一枪,然后走上教室讲台对着教师里的老师和学生大喊“打劫!”随即又向墙壁开了一枪。 当时,该班的何建平老师说:“年轻人,莫开玩笑。”唐志洪上前用枪抵着何的头,开枪将其打死,然后将抽屉里的4000多元学费抢走后逃跑。 下午6时,唐志洪跑到其姑父廖后礼家。岳父张宜光得知其在廖后礼家后,带着300元钱和衣服于次日上午来到廖家,将唐志洪抢劫杀人的事告诉了廖后礼,并叫廖将唐作案时穿的衣服烧掉。随后,张宜光将唐志洪造枪用的电钻、磨光机等工具处理掉。廖后礼明知唐志洪是畏罪潜逃,但仍将其留宿家中。2月10日晚上11时,警方将唐志洪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