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招生受贿2万元北京体大教师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4:00 山西新闻网

  北京体育大学教师李春雷在招生时收受贿赂2万元,被海淀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3月5日记者获悉,他因退赃而获得轻判,被海淀法院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拥有博士学位、正值而立之年的李春雷,在北京体育大学任教,并获得北京市户口。2001年8月,李春雷利用学校委派自己去河北省招生的机会,以帮助考生小吴录取为名,在石家庄市国际大厦酒店,收受了小吴父母2万元。2003年11月7日,李春雷将赃款2万元及利息
人民币900元交到了纪委。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春雷受国有事业单位委托从事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春雷案发后积极退赔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京华时报》(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