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丢了居民的心伤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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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8:41 沈阳晚报 | ||||||||||
位于铁西区南九西路7号的芙蓉小区住着近百户居民,为了方便居民们存车,该小区的物业建了一个车库。按照规定居民们存一辆自行车每季度交10元,然后由物业派人负责看管。 春节的一天,居民们像往常一样将自行车推进了车库。但第二天当大家取车时发现,有十多辆自行车被盗了,其中还有几辆电动自行车。大家立即找到了看车的保安,但该名保安说,“昨晚有人撬开了车库,我自己也被抢了”。他表示可以将丢车情况记录下来,然后请示领导再做处理。但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居民们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处理结果。当天下午3时,记者与该公司的杨经理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这件事情我已经知道了,在这件事中我们也是受害者,但我们的确有责任。目前,我们已经与居民们进行了多次协商,但赔偿方面还存在着点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经过法律渠道解决的。” 但在采访中,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我不知道物业与别人接触过没有?但他们始终没和我联系。我的要求并不高,他们可以给我的车适当折旧,但现在我连他们的领导都见不到,还谈啥解决啊?” 本报记者崔平 记者电话:8881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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