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书记贪污水利专项资金被判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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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4:24 新文化报 | ||||||||
本报松原讯 (记者 任飞霖 通讯员 张利明) 扶余县石桥乡原党委书记邸某在2000年6月至2004年8月任职期间,采取欺骗手段,贪污公款48861元。近日,扶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邸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邸某承认在2003年时,贪污了乡里用于打井的配套费9960元,但对在2004年1月,贪污水利专项资金54140元的事实,只承认自己将其中的8901元贪污,
扶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邸某确实为乡里支付了15239元,但对于3万元“欠款”,因邸某和石桥乡政府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法院不予支持。近日,扶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邸某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其非法所得48861元予以没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