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提供场所开赌场 被判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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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4:3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富心振 记者江跃中)70岁的农村老汉金某出租住房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两次获利1000元,近日被南汇区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0元。 家住南汇区祝桥镇某村的金某,家中住房宽敞。去年2月,金的住房被组织赌博的“窑家”看中,为500元租房一次的利益所驱动,金某竟不惜铤而走险,两次租房给他人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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