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用迷药迷倒公司高管 实施抢劫后将其杀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01:57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一年轻女子因受过欺骗从而仇视男人,遂上网聊天将男网友骗出,再用迷药迷昏实施抢劫,在成功了5次后,最后一次却造成一起血案。记者昨日从相关途径获悉,发生在去年4月7日的香港华娱首席代表耿为民被杀案有了新进展,3名涉案的江西人(两女一男)被广州市检察院分别指控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3月3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啤酒加迷药捆绑施抢劫 据悉,3名凶手均是江西省安福县人,其中第一被告人周某年仅17岁,另外两名被告人王宝珍、周芳萍是22岁的年轻女子。 2004年4月6日,周某、王宝珍、周芳萍经密谋决定抢劫耿为民。当天晚上9时许,王宝珍、周芳萍将耿为民诱骗到越秀区泰康路162号华安酒店608房,用掺和了迷药的啤酒骗耿为民喝下,耿不省人事后,两人遂通知周某赶到酒店,3人将耿为民身上的现金、手表、手提电话、银行卡等物搜掠一空。随后,周芳萍赶到亚洲国际大酒店,将耿为民存放在此的手提电脑和掌上电脑取走返回华安酒店。 劫取到财物后,3人遂合力将耿为民身上的衣服脱光,将其捆绑起来,并用水将耿泼醒,由周某持刀在旁恐吓,逼耿说出银行卡的密码,随后,王宝珍和周芳萍持卡到银行取出32200元。 被害人呼救遭杀人灭口 次日早上11时30分,被捆绑住的耿为民突然大声呼救起来,一旁看守的周某担心被人发现,暴怒之下,遂用刀疯狂对着耿为民胸部和背部猛刺十多刀,导致耿当场死亡。 血案发生之后,广州警方对此极为重视,抽调精兵强将加紧侦破。4月11日,逃到广东省中山市的王宝珍和周某两人被警方抓获,并于13日被刑事拘留,而另一被告人周芳萍则于5月20日落网。 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警方还查出王宝珍、周芳萍两人早已是罪行累累。在2003年7月14日,两人就开始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一酒店作案,用麻醉的方式抢劫邢某的现金和电脑等物品,此后又三次在福州和厦门作案,用同样的方式抢劫数万元财物。 2004年3月22日,王宝珍、周芳萍将作案地点转移到广州市白云区,这次两人与周某一起作案,用同样手法抢劫受害人杨某数千元财物。 庭审辩护:曾被男子骗心生报复酿血案 今年1月26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对3人提起公诉。广州市中级法院定于今年3月3日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同时认为周某、王宝珍两人为掩盖罪行杀人灭口,还涉嫌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处了解到,三被告人对于血案的发生均有一番说词。周芳萍在辩护时声称作案的动机是曾受男子欺骗,所以才上网骗男人出来实施抢劫。几年前她在广州打工在网上认识一个男子,结果被骗,差点儿被人强奸,因此周对男子产生报复心理才想出利用上网的方式引诱被害人,实施抢劫,包括耿为民在内的所有受害者都是其上网后“钓”出来的。 而周某则在法庭上说,自己并没有想杀害耿为民,但当时耿为民大声呼救,他怕被人发现,一紧张脑袋就懵了,拿着刀乱捅……。其辩护律师表示,周是首犯,他只有17岁还是未成年人,读书不多导致法制观念淡薄,希望法庭能念其不懂法、未成年从轻处罚。 王宝珍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其没有故意杀人的故意,耿为民的被杀是王宝珍意料之外的事,是其意志无法控制的,王宝珍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