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原公路局局长受贿案昨日结束庭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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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5:29 江南都市报 | ||||||||
昨日上午9时至晚上7时许,广受关注的原赣州市公路局局长李国蔚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正式开庭审理。100余名社会各界群众旁听。 在庭审过程中,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1999年1月至2004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国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37人166次的钱物,共计人民币206万元,平均每月受贿数量达到3次。同时,自1987年至2004年5月,李国蔚夫妇拥有财产共计人民币704万余元,其中3
记者注意到,公诉人提及的37项受贿诉讼中,涉及工程承接和购买设备的有4项,涉及为亲戚牟利的有两项,其余31项受贿对象均为赣州市公路局的中层干部,其中副处级领导干部3人,科级领导干部28人。在赣州市除了极个别的县市,几乎所有的县、市公路分局局长都有过向李国蔚行贿的行为。可以说,李的腐败直接导致了赣州公路系统的行业腐败。 经过长达9个小时的法庭调查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全部结束,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刘勇红、温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