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规宣传,瑞梦减肥茶究竟是啥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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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0:2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编者按:昨天,本版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位热心读者致电本报表示,目前虚假广告太多,且多集中在药品、减肥产品上。随后,这名热心读者将他收集的25则涉嫌虚假宣传的相关减肥品广告送到本报编辑部。本报将从今天开始,对名单中的产品一一进行调查。同时,本报开通热线参与电话84499000,欢迎深受虚假广告之害的市民拨打,或坦陈所受之苦,或举报违法行为。昨天,很多读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对瑞梦减肥茶大做违规广告表示气愤。
服用效果和广告宣传相差甚远 昨天,市民许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在山西路一家大药房购买了十多盒瑞梦减肥茶,服用之后并没有像其广告宣传那样,“当天就会觉得腹部的脂肪颤动、发热,胃肠蠕动加快”。连续服用多盒未见效果后,许女士干脆停止服用瑞梦减肥茶。许女士告诉记者,她当初看到瑞梦减肥茶的广告,以为真能快速减肥,才购买了一些吃了试试。可结果让她非常失望。她本想拿着剩下的产品找厂家理论,可由于工作实在太忙,她目前还没有找他们退货并索赔。 一个批号冒出两种产品 市民王先生介绍,他为妻子购买了数盒瑞梦减肥茶,刚开始服用。看到本报的报道后,他赶紧到卫生部网站查询该产品的相关情况。这一查不要紧,他竟发现该产品外包装上的服用方法和卫生部网站公布的服用方法不一致!该产品外包装介绍的服用方法是:每天服用1—2袋。而卫生部网站上公布的服用方法是每天2—3次,每次2小包。每天的服用量就是4—6包。对两种服用方法,王先生感到困惑。昨天中午,记者登录国家卫生部网站,在“健康相关产品数据库查询”一栏,记者输入“瑞梦”,发现竟检索不到相关信息。记者只好输入“瑞梦”包装上标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392号”,查询发现,该批号保健品的产品名称并非瑞梦乌龙减肥茶,其申报单位也不是瑞梦减肥茶所称的生产公司——中外合资北京澳特舒尔公司。从国家卫生部网站上看,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392号”保健品的产品名称为“乌龙减肥茶”(原名乌龙强力减肥茶),申报单位是福建省安溪凤岩乌龙保健茶股份有限公司。该产品关于保健功能的描述仅为“减肥”两个字,功效成分是总黄酮,适宜人群为单纯性肥胖人群。 有无手续成疑问 记者随后拨打瑞梦减肥茶咨询电话,接电话的女子称,瑞梦减肥茶的“最佳”服用方法是早、中饭后半小时各服一包。至于卫生部网站公布的服用方法,她不清楚。为何目前的名称、申报单位和网站公布的不同,该女子称,“瑞梦减肥茶是中外合资北京澳特舒尔公司授权给福建这家公司生产的,而瑞梦是商标。”记者表示想看一下相关手续,该女子称公司负责人不在,让记者留下电话等通知。但记者一直等到昨晚9点发稿时,也没等到该公司的电话。南京日报记者 周爱明(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