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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法:严处违纪执法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0:35 新文化报

  2005年1月29日,梅河口市法院执行局到小杨乡陈大桥村,对村委会主任于宝昌强制执行一起民事判决时,遭到该村数百名村民暴力抗法,两辆警车被铁链锁住,两名执法法警被打伤,法警被围困长达6个小时。3月3日5时许,涉嫌暴力抗法的于宝昌的弟弟和侄子被警方抓获。发生暴力抗法时,执法人员给于宝昌戴上了手铐,直到3月7日18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赶到梅河口市后,才将手铐解开。此时,这副手铐,于宝昌已经戴了38天。

  本报通化讯(记者辛言)3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梅河口市,见到了脱离手铐控制的于宝昌,一身轻松的他脸上挂着笑容。据了解,“戴手铐村主任案件”引起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梅河口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虽然“陈大桥村拒不承担化肥款一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不排除出现再审的可能。村主任:我现在确信法院不会再抓我了

  8日9时许,在梅河口市,见到记者后,于宝昌不时地伸出手腕,向记者展示手上的手铐解开了。“手铐一解,我先洗了个澡,换了一套新衣服,现在浑身轻松。”说着于宝昌还用双手抖搂着衣襟,此时他看起来也精神了许多。

  于宝昌对记者说,他最大的轻松是心理上的,自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将他的双铐解开后,他才确信法院这回不会再抓他了。“以前我一个人都不敢出门,这次再也不用亲戚和村民陪同了。”于宝昌摊着双手笑着说。省高法要求通化市中法严查此事

  据介绍,7日16时30分许,于宝昌突然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得知省高级人民法院3名工作人员和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名工作人员已赶到梅河口市。

  接到电话后的于宝昌马上赶到了工作人员住宿的梅河口市宾馆。18时许,在宾馆内,于宝昌将案件的原委反映给了工作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对于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将由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调查,对执法中涉及的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

  于宝昌则提出三点请求:第一,打他和戴手铐的法警应当受到追究。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事已经委托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则表示目前正在调查中。第二,两名被羁押的亲属能否尽快释放。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法院无权过问,等调查结束后会有一个说法。第三,化肥款一案能否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答说,有这种可能。化肥款纠纷一案有再审可能

  11时许,于宝昌到梅河口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办反映情况。法制办的一位负责人说,涉及于宝昌的化肥款纠纷一案,梅河口市主管政法工作的一位市委副书记对此事高度关注,现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调查此案。如果于宝昌能够向法院提交新证据,法院可能酌情再审,毕竟他申诉的有效期是两年。于宝昌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申请,然后由法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再审。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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