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家庭暴力由“第三者插足”引发其中冷暴力占四成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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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1:05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3月8日讯(记者张苏民)记者今天从省妇联了解到,在省妇联去年收到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中,家庭暴力事件占近一半,呈上升趋势。而通过省妇联的调查发现,80%家庭暴力与配偶有外遇有关,而家庭暴力除了身体暴力外,“冷暴力”占到45%,不容忽视。 据介绍,引起家庭暴力主要原因除了配偶有外遇,较常见的还有丈夫好赌、好吃懒做。还有的人受男尊女卑影响,认为嫁过来的老婆就是私有财产,可以任打任骂。
而家庭暴力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最常见的是身体上受到伤害;其次就是越来越多的“冷暴力”,还有少数为性暴力。“冷暴力”正在成为越来越常见的暴力行为,也就是丈夫虽然不打,但是通过冷言冷语、谩骂、侮辱、恐吓、以及不理睬等行为,使妻子从精神上受到伤害。“冷暴力”给人带来的伤害并不亚于身体上的伤害,严重的还会使人精神失常。 有关人员指出,家庭暴力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包括家庭破裂,严重者还有导致家庭成员(主要是妻子)精神分裂,甚至致残、致死,同时对儿女的身心影响也十分严重。 然而许多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后,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二不愿意拆散家庭,一般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直到被虐待得受不了才找人投诉,也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些甚至采取极端方法解决,以“暴”制暴,导致悲剧的发生,自己更是从受害者而转变成让人同情的“犯罪者”。此外,许多农村妇女经济不能独立,害怕离婚后无地无房,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没有,被打后也不知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加上许多人“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想法,只是劝说教育了事,致使这类问题愈演愈烈。 有关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重婚行为、有配偶与别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都可以根据证据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但是事实上,证据的采集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妇女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懂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据了解,家庭暴力问题已经引起省政府和省人大的重视,省人大已经同意将此列为立法项目,出台一个地方性法规,从源头上遏制家庭暴力,该归哪个部门管的哪个部门就应该管起来,而不能以“家务事”一推了事,这样可以规范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行为。 作者:张苏民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