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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公章篡改保险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2:50 新闻晚报

  晚报讯一名保险代理员为了多赚佣金,竟然私刻保险公司公章,与投保人签订子虚乌有的“保险合同”,并把所得投保金更名改姓,换成了另外一种奖金更多的险种。日前,这名偷梁换柱高手东窗事发,被上海市青浦区法院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半年有期徒刑。

  30岁的姚某是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驻青浦的某营销部经理。按照公司授权,该营业部只能从事个人险业务。但个人保险周期长,相对团体险而言,投资收益
率低,因此保单不好卖,而团体险投保金额较大,收益好,相对容易拉来客户。由于上述原因,公司规定卖掉个人保险所得佣金要数倍于卖掉团体险所得佣金。

  面对金钱的诱惑,姚某动起了歪脑筋:“若能拉来团体险,然后再按个人险投保岂不是可以多赚数倍的佣金?”但公司制度严密、监管严格,这样做容易被发觉。姚某再三考虑,决定私刻公司公章,与投保人签订假保险合同,然后把大额的团体险投保金拆分成数份个人险,自己从中渔利。

  2003年10月,他花费100元私刻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专用章”一枚,并积极寻觅愿投团体险的大客户。住在青浦区徐泾镇的范某不幸成为姚某的第一个目标。范某买的30万元团体定额型养老金保险,在姚某手里摇身一变,成了20份某分红型两全保险;某机械公司投保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也被姚某篡改成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靠这般“瞒天过海”,姚某多获佣金数十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姚某的一个亲戚恰好也在保险公司上班,一次姚某在闲聊中提到了这笔保险,这名亲戚很快发现了其中的漏洞,包括投保以后没给保险单,没有主要领导签名等,便马上向保险公司反映了情况。保险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姚某很快露出了马脚。作者:通讯员武春华记者焦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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