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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停电未输血是否死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3: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 肥东县的王贤芝老人明天要到肥东法院递交诉状,为死去的儿子讨个说法,同时向肥东县人民医院索赔120万元。

  据王贤芝称,他的儿子王良鹏本来是瑶海区磨店乡财政所一名干部,死时才23岁。2003年8月3日下午4点半左右,王良鹏乘车回乡里,途中发生车祸,双腿骨折。120把车祸中的受伤者都送到肥东县人民医院,王良鹏在被送抢救途中,还打手机把遇车祸情况告诉了乡里
的领导。王贤芝得知后,于当天下午6点多赶到医院,却看到医院停电了,医生们正点着蜡烛给王良鹏处理伤口、打石膏,但在抢救过程中,医院一直不给王良鹏输血,结果当晚8点多,王良鹏因失血过多死亡。儿子死后,王贤芝一直和医院交涉,他先后两次申请了医疗鉴定,从安徽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上看,肥东县人民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存在明显医疗过失行为,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对此医疗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记者今天上午从肥东县卫生局医政科程科长处了解到,医院当天抢救过程中停电是事实,医院对病人病情认识不足,对病人的失血性休克没采取有效措施,在做了CT后,病人转到外科,医生也未对其采取输血有效措施。此次医疗事故后,虽有省医学会的鉴定书,但医院一直不服,认为车祸才是导致王良鹏死亡的真正原因,现医院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已递交到省里,要求中华医学会对此次医疗事故重新鉴定。医院申请至今未获答复,因没有最后结果,故肥东县卫生局一直也不好对此事进行处理。

  今天上午,王贤芝告诉记者,本来打算今天到法院去告肥东县人民医院,但因律师出差,所以打算明天到法院去,要向医院索赔120万元。另外他已向肥东县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医院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但警方正在取证,然后才能决定是否能立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晓莉)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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